在实践中,当我们在参加工作的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有时候会被安排在签订一个保密协议。那么签了保密协议离职后还有效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吧。
签了保密协议,如果仍然是在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的,是有效的,义务人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律赢时代网劳动纠纷律师点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保密协议的,即使劳动者离职了,也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同于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劳动者离职后,在一定年限内将不得从事与原职业相同行业,这实际上是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进行了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