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合同都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的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但是有些情况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可变更合同有哪些呢?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③乘人之危。④重大误解。情形包括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误解。
⑤显失公平。这类合同应予撤销。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
2、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
3、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
4、一方被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愿签订;
5、一方处于危困状态或丧失判断能力时,另一方利用该情形签订不公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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