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户籍;
2.个人身份证明;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异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共识;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各两张。
离婚要带什么资料
二、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3.共同财产证明(附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据);
4.若育有子女,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综上所述,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繁多且重要,它们不仅是法律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石,也是保障双方权益、减少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决定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认真准备并核对所需材料。同时,在准备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尊重彼此的意见和权益,通过协商或咨询专业人士的方式,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只有这样,才能为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双方未来的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