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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形适用于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N+1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admin 199539人阅读

描述: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中,N+1补偿是比较用人单位比较常见补偿形式,不过很多用人单位往往会混淆N+1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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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中,N+1补偿是比较用人单位比较常见补偿形式,不过很多用人单位往往会混淆N+1模式的适用范围,让很多职工在经济补偿金方面拿不到自己应有的补偿。那么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哪种情形会拿到N+1呢?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外,还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
哪种情形适用于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N+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总之,在企业单位判定职工不适合相关职位,并提前三十天合理合法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会以N+1的形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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