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男女双方结婚之前,男方通常都会先向女方家庭进行订婚并支付相应的结婚订金,通常也叫作彩礼,如果到最后婚没有结成的,那么订婚后没结婚订金可以退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订婚后没结婚订金可以退吗
订婚,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但法律并不限定。
对于定婚的定金,没有法律规定,应认定自愿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予行为。
如果订婚后悔婚,只要没有实际结婚,原则可以要求退还,双方可以协商,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二、订金返还的法律依据
订婚后又退婚,闪婚闪离的事件增多,相应的,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况增多。因此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订婚实际上是预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及各自家庭之间基于风俗习惯及传统做法而做的一种约定。基于今后打算结婚为目的的约定而完成的赠与,如婚约定金(聘礼)、彩礼、首饰等的赠与,均以双方领取结婚证为目的,如果目的不能达到时,当然可以要求接收赠与一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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