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那么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案件律师点评:对于具体行政行为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申请复议的。一般情况下,都可以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对下级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一级政府提出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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