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给付抚养费的责任,也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孩子判给女方的,祖父母是希望探望孙子的,那么离婚后公婆能否看望孙子?就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只对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进行了保障,但没有规定祖父母探望孙子女的权利,而在司法实践中,祖父母探望子女不影响孙子女成长的,一般是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后,公婆当然可以探望孙子女。法律上只规定了,离婚一方享有探视权,但是没有直接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权。但基于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老一辈人对孙子女的探视要求不应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