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要协商好子女抚养的问题,而子女抚养需要处理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等,抚养费确定后,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增加或者减少,那么女搬到其他城市可以增加抚养费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子女搬迁到其他城市,造成生活成本增加,而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也可以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情况下,随着子女的成长,抚养费都是需要有所增加的,个别情况下由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收入减少,也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当当初约定的抚养费难以支撑孩子成长所需费用时,要求增加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