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教育是社会头等大事,小孩子在幼年时是需要上学接受教育的,在老师的引导下长大成才。那么学校对成年学生有监护权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学生享有监护权,要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赢时代网律师点评:在学校期间,监护权实际已经转移,由监护人转移至学校。当未成年人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应当尽到相关注意义务。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当起到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于监护义务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