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的离婚程序: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所需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在国内不办理的,不能办理。
4.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和委托手续。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含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应以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港澳台居民应携带:
1.本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含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
(3)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华侨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复印件);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
这是一个具体的过程和步骤。很多情况下需要去相应的机构出具一定的结婚证。如果涉及到纠纷,就要去相应国家的法院处理。小编建议你在处理涉外婚姻离婚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在律赢时代网上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