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有不少人知道关于对比其他债券,公司债券具体哪些特点。而具体公司债券主要有哪些类别,却比较陌生。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债券的主要类别都有什么。
公司债券的主要类别分别按是否记名,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是否可提前赎回,发行债券的目的,以及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具体如下所述: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可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②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3、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金融证券律师点评:不是任何公司都有权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否则很可能会涉嫌经济类犯罪行为。如果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债券,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每类的债券的持有人享有的权力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