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的今天,对于任何一个现代化国家而言,金融的秩序和稳定都是至关重要的, 那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申请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
《证券法》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金融证券律师点评:在实践中,我们看到很多公司都会为了实现公司发展或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以自身名义向员工或不特定的人发行所谓的公司债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公司利用集资获得的资金从事违法活动或集资并未用于经营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因此,对于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有着严格的法定要求,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无权对外发行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