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同时还是夫妻对外有负债的,那么此时也是需要对夫妻债务进行认定处理的。此时要严格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那么夫妻单方面债务是如何认定的?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律赢时代网债务债权律师点评:随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司法解除出台及民法典的生效,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判断有了明确的法律规范。一般情况下,配偶一方对外签署的欠条,另一方没有签字确认,事后也没有证据显示追认的、一方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赌债等都会认定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