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哪些情况债权转让无效?下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了解一下。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如果你所接受的债权转让不具备上述三种情况,那么,这个债权是可以转让的。
第八十七条【合同转让形式要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这里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但是有些特殊的债权是无法转让的,如双方有明确约定,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时,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此时约定大于法定。如根据债权的性质具有人身依附性,这类债权也无法转让。再如债权转让需要经过直管部门批准的,未经批准时,债权也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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