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经注册后具有商标权,商标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商标权的,往往会造成商标权人损失,商标权人可以主张商标侵权赔偿的。主张赔偿要认定损失,那么商标侵权怎么确定损失?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商标侵权损失按实际造成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取得的利益确定,取得利益难以约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知识产权律师点评: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商标权的保护,对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涉及权力人的利益也涉及整个市场的利益,如果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日趋严重会导致市场混乱,消费者利益难以保护,还会影响正当合理的竞争,更会造成国际信誉的下降。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可以按照给商标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害确定或者按照侵权人实际获益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