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4日,陈某驾驶的出租车与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形成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出租车司机陈某无责。因该次事故致使出租车停运55天,给陈某经济上造成损失,因主刘某拒不协商处理,陈某将刘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某保险公司向陈某赔偿55天停运损失。
律师分析:
一、营运车辆包括哪些?
营运车辆,简而言之就是以载客、拉货等方式盈利的机动车。出租车、公交车以及大型货运车等都属于营运车辆。
二、如何分辨营运车辆
区分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主要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使用性质。如果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是“营运”,那么该车就必须要有运管部门发给的“道路运输证”和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有的“从业资格证”才可以从事营运。
三、撞了营运车辆,事故中需要赔偿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过错方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