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是国务院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公民就医安全,针对诊疗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对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理和制裁的一个概念。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大家对于上述的等级的界定,应该哟了明确的认知还有一定的指导帮助了吧。相信各位能够灵活运用到具体的事件中,帮助各位解决实际的问题。
以上就是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