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申请书
文书简介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申请书是指外国法院依法对海事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申请人请求中国海事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而提交的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制作要点
1. 标题:写“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申请书”。
2. 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职业、联系方式等情况。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和地址。
3. 请求事项:写明要求承认和执行哪个国家的哪个法院作出的海事判决或裁定。
4.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以及在国外法院得到了怎样的处理。写出申请人要求承认和执行哪些事项以及有怎样的依据等。
5. 尾部及附项:致送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最后注明日期; 附项可以附上经公证认证的外国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实例示范
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大豆的出口合同,且我国与荷兰同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这份合同中,双方约定该批大豆由我国A公司的“顺风号”商船承运,从我国大连港出发,运至荷兰的鹿特丹港口。在船舶航行期间,船舶发生搁浅,为了使船舶起浮进而正常航行,承运人抛弃了部分货物。之后,又因恶劣天气的影响,部分货物被打入海中,到达荷兰的鹿特丹港口后,由于途中风浪的侵蚀,导致部分大豆已经变质。面对这批严重受损的大豆,作为买方的乙公司,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我国的粮食出口公司承担对其不能正常使用该批大豆而造成的损失。对于该请求,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拒绝。
之后乙公司对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该案由鹿特丹当地法院依法受理,经审理,法院支持了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判决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对这批大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为了使该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境内得到承认并执行,乙公司向法院提
出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申请人:荷兰乙公司,住所地:荷兰鹿特丹。
被申请人: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中国大连市×× 区××街×号。
请求事项:请求你院对荷兰鹿特丹地区法院作出的关于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的海事纠纷案件判决书予以承认和执行。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荷兰乙公司于2018年4月5日与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大豆的买卖合同,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该批货物由中国A公司的“顺风号”承运,但是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一些不可抗力,造成这批大豆严重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拒绝接收该批大豆,并要求中国甲粮食出口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被该公司拒 绝。之后,为维护我公司利益,获得相应的赔偿,我方采取了诉讼的方式,将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鹿特丹地区法院经审理后,支持我公司诉讼请求,并判决由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要求其赔偿我公司的损失。
为使该法院的判决在中国发生法律效力,使中国甲粮食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更好地承担自身的责任,遂向你院提出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法院
申请人:荷兰乙公司
2019年8月13日
附:荷兰鹿特丹地区法院裁定书原件和中文翻译件。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海事仲裁裁决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没有海事法院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