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违反诊疗规范,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那么不构成医疗事故怎么要求赔偿?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侵权人,患者不能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主张人身伤害赔偿需要有侵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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