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是有权执行公务行为的,执行公务行为的时候,被执行人有义务配合,如果不配合执法的,并且有妨害执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什么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 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
刑事律师点评: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行为人明知在执行公务,而故意阻挡、设置困难,无理纠缠,甚至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阻挡正常公务的执行,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现实中,有些便衣警察在执行公务,当其出示警官证后,行为人仍有阻碍行为发生,情节严重的,才可以认定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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