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丈夫与妻子之间发生关系是理所应当的,但是也有妻子不愿意同房的情况发生,这时候如果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按照法律来说,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但是婚内强奸属于强奸罪吗?下面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婚内强奸是否定强奸罪
按我国刑婚内法理论通说,“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
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
第二,夫妻生活中,确有一方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而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但这只是夫妻间的性道德问题。虽然强制方应受道德谴责,但不是犯罪。受强制方可以以夫妻生活不和谐为由提起离婚之诉。
第三,一方违背配偶意愿而强行发生性关系,如果情节严重,虽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果一方长期使用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关系,造成配偶方身心受到重大伤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分别以“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刑事律师点评:在婚姻关系期间内,夫妻双方具有相互帮扶和照顾的义务。这里的帮助、照顾可以做出广义的理解,如夫妻一方的性需求。因此,在婚姻关系期间内,即使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及法学理论上对大多数主流观点,都不会认定为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