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的政府机构,可以接受购房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购房者可以向当地住建、房产等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
在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照片、维修记录、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帮助主管部门了解购房者的诉求,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质量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购房者可以请律师协助起草《律师函》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总之,新买的房子有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商或卖家提出投诉,并要求其进行修缮或解决。如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和开发商的信誉,以避免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