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的股票吗

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的股票吗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admin 281人阅读

描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现在夫妻双方过不下去离婚的情形是很普遍的,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

https://m.yilaw.net/new/7629.html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现在夫妻双方过不下去离婚的情形是很普遍的,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的股票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的股票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财产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而增值,如房产、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所有财产,抛售后增值的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财产。

 

但就股票而言,这其中会存在技术操作等问题,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自行操作股票使股票增值,那么股票及其增值部分都应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由另一方进行操作使股票增值,那么原股票价值属于婚前财产,而增值部分中因为凝结了夫妻的共同劳动,就应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

 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的股票吗

二、离婚时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均担,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判决: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2)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4)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5)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财产置于其他合伙人共有财产之中的,应从中分出夫妻共有份额予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财产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法要求分割。但是基于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在婚姻关系期间内经过操作,使股票形成了增值,增值部分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如果在婚姻关系期间内,没有操作股票而形成的自然增值,就像银行存款利息一样的增值,类似于自然孳息的部分,我们认为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声明:该作品系律赢时代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阅读:281 点赞:0

文章不错,赞一下

没有找见相关?直接向律师提问!

律赢时代 > 法律知识 > 法律法规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