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后,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那么离婚官司中怎么申请财产保护?今天律嬴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离婚官司中怎么申请财产保护
起诉离婚官司中,在紧急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二、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查封、扣押和冻结。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当发现对方有可能立即转移财产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但是实践中,通常采取的是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明确需要保全的财产线索及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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