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婚姻有效的,有些婚姻是无效的,例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时,婚姻就会无效,那么无效婚姻的共同财产怎么分?下面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无效婚姻的情形,当婚姻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则自始无效。双方不会产生人身上的法律关系,也不会基于人身关系产生共同财产法律关系。双方能够说明财产是哪一方取得的,归各自所有,不能说明财产取得的,由法院根据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过错造成原因,基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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