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夫妻一方在婚内可能会转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如何认定婚内转移财产?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婚内转移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对于重大的花销应当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甚至隐瞒一方转移共同财产给第三人,不合理低价处理财产、挥霍财产的都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一方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