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借贷活动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借条是债务关系成立的重要证据。而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方式,那么借条上的担保有担保时效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借条上的担保人有担保时效,要依据担保方式而定,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担保时效,如果保证人保证,有担保时效。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权债务律师点评: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也可以与债权人约定担保的期限,担保期限可以合同当事人约定为准,如果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法定的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止等类似内容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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