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保险意识在逐渐的增强,很多的家庭或者个人都会购买保险,而对于夫妻来讲,在婚后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夫妻共同处理的。那么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属于,但是人身保险除外。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各自的保险归各自所有。可以分割的保险利益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人身保险具有专属性,一般来说,有关个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归属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