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当前社会中较为简单的一种离婚方式,需要男女双方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书,经过登记后生效。那么离婚后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了解一下。
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就会生效,所以要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应该在办理离婚登记前修改。如果离婚登记后就离婚协议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离婚时需要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探视权、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后,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备案领取离婚证。如果任何一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反悔,或者发现一方在离婚时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时,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变更离婚协议部分内容,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