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相对失败的,同样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很大的,父母离婚之后会对财产进行分割,那么这个时候会有孩子的一份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监护其财产,也就是未成年人所取得的被他人或父母所赠与的财产,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有法定的监护义务除非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如果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父母离婚后,取得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父方或母方,应当履行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或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也就是说,即便父母离婚、即便父母又再婚,父母仍然是子女的父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永远不会改变。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如果父母离婚,父方或母方再婚,在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个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其子女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司法依据《民法典》规定。
父母离婚,子女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父母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婚姻关系期间内取得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子女尚未成年,不涉及子女财产与夫妻财产混同的情形。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在购置家庭财产时进行了出资,父母离婚时需要先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将子女财产排除在外后,才可以进行分割。成年子女也可以对父母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产提出异议,确定自己对部分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