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产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产生债权债务的,就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有些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到期后就要偿还,那么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如何处理?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连带责任人不承担责任的,权利人可以和连带责任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律赢时代网债务债权律师点评:通常在借款合同订立时,债权人为了保证自身债权得以实现,一般都要求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人。当约定保证人担保主债务、利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时,即使没有约定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都视为连带保证,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期还债时,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