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想离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如果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离婚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女方要离婚能否索要赔偿?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民法典规定,女方想要离婚时,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而能不能索要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女方提出离婚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导致的,而男方在婚姻关系中也没有过错时,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只有证据证明男方是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时,女方才有权要求赔偿。但即使双方都没有过错,只是感情出了问题,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也要体现出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