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是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办理结婚登记后形成的法律关系。但并不是男女双方只要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就会有效的,有些是属于无效婚姻,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包括受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结婚两种,当事人应该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请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现代婚姻观念是结婚、离婚自由,当结婚是受到胁迫而为之的,可以选择撤销婚姻,当然需要在收到胁迫终止后一年之内提出,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收到了胁迫,并且超过一年再提出来的,会失去胜诉的权利。另外一种就是在结婚登记时,隐瞒了重大的疾病,对方可以选择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应当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