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凭证之一,而借款人出具欠条时,出借人应该要求载明还款的期限,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欠款人要偿还债务,那么欠条到期了多长时间失效?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民法典规定,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务人不还款,而债权人在三年内未主张债权的,欠条就超过诉讼时效,丧失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律赢时代网债务债权律师点评: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还款时间。我们通常所说的欠条还款日到来时,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义务。从这一时间点向后延展三年的时间内,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自身权利的时限。超过3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当然在3年诉讼时效的过程中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