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而男女双方要结婚前,可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然后签订协议书,那么婚前约定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位大家介绍一下。
在结婚前约定婚前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约定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律赢时代网婚姻家庭律师点评:双方在结婚前可以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个人所有,但是离婚时,根据离婚协议约定,也可以分割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法律不禁止的。每个人都有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力,放弃权力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时,法律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