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车祸之后其中一方的当事人不想要将事情给闹大,而受害者这时候又没有太大的伤害,于是双方就商量着通过私了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矛盾。但是受害者觉得自己要去交警对签订协议才会更加的安心。那么车祸私了用去交警队签协议吗?下面大家就随律赢时代网一起来看一下。
协商好的话,可以一起到交警队递交协议书,同时让交警出具调解协议书,作为公正,但协议只是本次事故民事赔偿部分,行政处罚或者刑事部分是有交警部门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律赢时代网交通事故律师点评:出现普通或损害不大的交通事故时,鼓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以签订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作为保险理赔的依据。如果双方签订了快速处理协议后,不用再去交管部门认证。该事故处理协议将作为理赔的依据,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