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要求是比较高的,驾驶者不能超速驾驶。由于高速公路车速较快,所以和前车要保持足够的车距,这样行车才安全的。那么行人上高速被撞是谁的责任?今天律赢时代网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行人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行为在高速公路被撞的,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归一方的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赢时代网交通事故律师点评:行人不能进入高速公路是我们都知道的,但是现实中确有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出现。但是作为机动车一方,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有更多的注意义务。行人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弱势一方。因此,法律规定,即使机动车没有责任,但是仍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这也体现出,法律不是绝对保持公平的,只是在尽量的维护各方的应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