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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属性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admin 553人阅读

描述: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依法经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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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依法经过注册的,就取得专利权,受法律的保护,那么专利权具有什么属性?今天律赢时代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 独占性

 

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时间性

 

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 地域性

 

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今天律赢时代网为大家介绍的“专利权的属性有什么”就到这里了,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专利权的法律属性包括具有专属或者独占性、具有时间性、具有地域性和法定授权性。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想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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