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婷婷律师
广东 - 深圳律师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事务、合资合作、公司犯罪
律师说法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提交的评估报告造假,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详情:公司事务 股东投资过程中,通过投其他家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是否有法律风险?首先需要评估该股东出资的股权有没有评估,实践中,股东用非货币财产(如股权,债权,土地,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的情形十分常见。但因非货币财产的特殊性,可能会受市场风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大幅贬值,从而与约定的出资额有所差异。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出资时,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存在造假,当然构成出资不实,应当以现金补足; 但如果股
股东出资纠纷去哪里告?
详情:公司事务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股东之间的出资纠纷,并非是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可以是股东之间约定的仲裁、或者法院管辖,也可以是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详情:公司事务 公司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经常面临的问题哪些呢?1.转让的股权有没有实际出资。2.转让前的公司债务如何承担。3.转让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归谁?如果你是转出方,需要注意转让前最好将注册资本进行实缴,否则面临人走股转后被要求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另外转让之前将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先分完再转让;如果你是受让方,需要约定转让前的债务由转出方负责,同时可以约定未分配的利润归受让方。
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哪些权利会受到限制?
详情:公司事务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其他股东都实缴到位,其中有一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要求未实际出资的股东退股无果,那么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出资后又抽逃出资,那么,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可以通过章程的约定,或者股东会决议,限制他的表决权、分红权、新股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甚至还可以通过除名程取消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股东知情权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详情:公司事务 股东如果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想要查查账,大股东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原始凭证。但是要注意,会计账簿和原始记账凭证,只能查阅,不可复制。另外,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或者会计师协助行使查阅权。股东可以通过发函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公司配合查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