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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名词解析: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包括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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